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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大杯”辩论赛复赛

来源:当代医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0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经过两轮激烈的初赛交锋后,晋级的队伍于10月16日和17日晚18: 30在前工院一楼继续进行了复赛的比拼。 参赛选手用缜密的思维和精准的论点再次为我们带来逻辑和语言的盛宴,接下来请

经过两轮激烈的初赛交锋后,晋级的队伍于10月16日和17日晚18:30在前工院一楼继续进行了复赛的比拼。参赛选手用缜密的思维和精准的论点再次为我们带来逻辑和语言的盛宴,接下来请看比赛现场的精彩再现!

复赛第一场

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

开篇立论与陈述

请输入标题 bcdef

正方:安乐死符合现代伦理道德,是对人权的维护

反方:安乐死界限不清,滥用是违法犯罪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正方一辩从合法化的定义出发,结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提出安乐死可以合法化的原因。首先,对于在当代医学条件下无法挽救,忍受病痛折磨的濒死者,安乐死体现了对其的尊重,是一种人权的维护,符合当前伦理道德;其次,安乐死的做法有效避免了有效社会资源的浪费;最后,放眼国际,她认为,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对安乐死的许可也说明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意义。

对此,反方四辩提出质疑,非发达国家的中国不能和发达国家同等看待,安乐死属于药物死亡范畴,对于精神病,畸形婴幼儿等不能做出自我选择的患者,此做法和杀人罪无法明确区分。反方一辩在开篇立论中指出,安乐死是一方剥夺另一方生命的行为,且在我国现如今医疗体系不健全,医疗知识稍显不足的情况下,安乐死的界限无法清晰界定,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的时机还并不成熟。

正方二辩对此反驳,她认为,法律问题不容忽视,但不足以成为阻止安乐死合法化的原因,人类本身既有安乐死的需求,有问题不应选择逃避,而是恰恰通过安乐死合法,才能杜绝现有的灰色地带,使其界限明晰,而且对于那些无清醒认识无法做出选择的病人,人们有权选择以体面的方式结束他们的生命。

反方二辩则认为,安乐死合法化给人的暗示并不安全,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死亡增加。而且,类比枪支即可发现,有需求即合法化的理由并不成立。正方二辩并不接受此反驳,她回应道,国家允许军警配枪支,同样,安乐死需要病人医生的确定,误死可认为不存在。

自由辩论

尊重人权or违法犯罪

正方三辩指出,人有选择死亡的权力,如同邓稼先在原子弹和健康之间选择原子弹。反方三辩质疑到,如果安乐死是尊重病人人权,病人是否无法医治、是否清醒难以判断,这样无异于故意杀人。

清除灰色地带or合法化不稳定

反方四辩提出,安乐死的审核周期长,病人的生命状况可能发生变化,把对患者的救治看作社会有效资源的浪费,难以站得住脚。同时,安乐死判刑长短与故意杀人罪相同。对此,正方反驳道,安乐死远远查出了刑罚的范围,需要重新立法,关于安乐死的灰色地带,要解决,不能退让

总结陈词

正方四辩总结道: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安乐死是一些人的需求,不构成犯罪,由安乐死而产生的犯罪原因在立法不足,应立法弥补。

反方四辩认为立法需统一标准,但安乐死不满足此要求,而且,安乐死并不是解决绝症病人病痛的唯一方法,中国医学环境复杂,医生医术参差,国内不具有将安乐死合法化的条件。

评委点评

薛童评委指出,辩论时陈述需要更有条理,语言逻辑清晰,表达准确,应针对性更强。孔星淇评委点评道,此辩题的关键点是非法杀人与合法杀人,安乐死应为病人和家属的共同意愿,立法的作用是保障医生权益,若以此展开辩论,其内容会更丰富,主题会更深刻。刘若曦评委认为辩手辩论时应注意语速同时也要注意整个团队的协调性和整体成员的参与度。

比赛结果

获胜方:正方【好言好语队】

最佳辩手:反方三辩 李子琳


文章来源:《当代医学》 网址: http://www.ddyxzzs.cn/zonghexinwen/2020/1102/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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